| 节能降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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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)区地方税务局、直属单位、市局机关科室(中心):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2008年度洛阳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的通知精神,推动我市地税系统节约能源资源,降低能源消耗工作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确保我局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,努力建设节约型地税机关,结合我局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意见。 一、指导思想 开展节约能源资源,降低能源消耗,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,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。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,事关现代化建设事业,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,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。抓好地税机关的节能降耗工作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经济与资源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具体行动,而且能够对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。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走在前面,要增强资源忧患意识、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,能够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形成崇尚节俭、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,为全市节能降耗发挥表率作用。 二、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全市地税系统节能降耗指标体系、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。各单位要建立节能降耗台帐,重点做好水、电、暖、油的节约工作。 (一)单位当年与上一年相比节电率达10%以上; (二)单位当年与上一年相比节水率达10%以上; (三)单位当年与上一年相比节约用暖量达10%以上; (四)单位当年与上一年相比节约燃油率10%以上。 以上节约率均以能耗数量计量单位计算。 三、具体措施 (一)加强对单位全体人员节能降耗意识的宣传教育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委、省政府及洛阳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有关要求,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自觉性。充分利用板报、张贴宣传图片、印发宣传手册和内、外网等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重要性,增强干部职工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。提倡:夏季上班每个办公室或办公场所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,驾车的人员每周少开1次车,3楼以下(含3楼)原则上停开电梯,6楼以下同志每月1天不乘电梯。采取邀请专家讲课、召开座谈会、交流会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普及节约资源的各种知识,努力在本单位营造节约光荣、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。 (二)加强日常节能管理。以节能降耗为主题,带头创建“节能环保办公区”,从节电、节油、节材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,促进全系统各项服务保障向节约化、效能化发展。 1、节约用电方面,办公区与非办公区用电要分户计量。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,所有办公场所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,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。养成随手关灯习惯,杜绝“长明灯”现象。降低用电设备耗电,长时间不用或下班时应即时关闭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机等用电设备,切断电源,减少待机能耗。 2、节约用水方面,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,办公区与非办公区用水分户计量。绿地用水尽可能采用喷灌、微灌、滴灌等节能灌溉方式,提倡使用再生水。 3、节能燃油方面,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,控制新车增长速度,购置新车时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,科学合理确定使用年限,依规报废、淘汰环保不达标、油耗高的残旧车辆。公务车辆应集中管理、科学调度,减少空跑次数,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。 4、节约办公用品方面,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用品,不盲目采购使用高档的办公设备用品,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,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,降低纸张消耗,提倡双面用纸。注重信封、复印纸再利用,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,减少圆珠笔和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。 (三)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能效活动。加强水电设施的技术改造。办公区域的照明全部要更换成节能灯具(加装节电器),各单位办公区域外部用灯、办公场所公共通道线路应加装定时控制开关或红外线感应开关,杜绝“长明灯”现象;配电房安装电容自动补偿装置,并根据用电负荷情况,进一步调整电容补偿装置,提高用电功率因数,减少无功损耗。逐步更换已经老化的供水管,安装节水龙头、水箱或自动感应开关,合理调节绿化区用水系统,减少水资源的浪费。 (四)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。倡议各单位工作人员使用节能环保铅笔、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,使用再生纸名片,开展废旧电脑、打印机、电池、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。 (五)加强监督检查,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。各单位要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,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,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,加强节能工作日常巡查,定期检查办公场所的节约用水用电情况,发现不符合节约原则的现象,及时进行整改。 四、时间安排 (一)宣传发动阶段( 各单位要制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,拟定宣传教育计划,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《全民节能降耗手册》以及省、市关于节能降耗的有关文件精神。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专题活动,如:开展节能降耗知识专题讲座,节能降耗征文赛,印发宣传手册,制作展板等,使节能降耗宣传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。 (二)自查改造阶段(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,各单位要对水电暖的节能改造工作进行自查,列出改造时间表,于9月底前必须完成办公区域照明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,办公区与非办公区的水电要分户计量。 (三)申报验收阶段(2008年10月—12月) 经过自查改造阶段之后,对照节能降耗达标考评细则,完成节能项目改造的,可以向市局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验收报告。 市局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,对节能改造工作提出意见。合格者,年终对同一内容不再进行检查。 (四)达标考证阶段(2009年1月—2月) 在市局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,市局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节能降耗考证细则的内容,组织对市下属各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达标考评,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市局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 五、组织领导及监督检查 (一)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市局成立洛阳市地方税务局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王学荣任同志担任,副组长由班子其他成员担任。市局办公室、服务中心、计财科、监审室、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,主要职责是:研究提出节能降耗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综合协调节能降耗重要事项;开展节能降耗考核考评工作;协调节能降耗宣传活动,做好市局机关的节能降耗工作,迎接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的达标考评工作。 (二)各单位要建立节能降耗领导机构,机关各科室(中心)的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的一把手是落实节能降耗工作的具体责任人,负责具体贯彻和落实本科室(中心)、本单位节能降耗工作,各科室(中心)和局属各单位责任人要把节能降耗责任纳入各工作岗位职责中,纳入本科室(中心)、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做到层层有责任,逐级抓落实。要牢固树立资源节约、人人有责的思想。 (三)市局将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、问责制,把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年度目标体系,分解到科室(中心)和每个基层单位,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。 (四)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奖惩制度,市局将各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达标考评结果与200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挂钩。2008年度节能降耗达标考评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,实施经济奖励;未完成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;对于达标考评分位居后三名的未达标单位,将取消年度评先资格。 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◎领导讲话
◎具体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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